我校第90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拟在4月下旬召开,按照学位办要求,请各位申请本次学位的研究生于4月14日中午12:00点前将完成答辩后的学历材料、学位材料提交至环化楼901办公室。
学位申请通过“我校研究生论文盲审及学位申请管理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学历与学位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按照学院要求签字盖章后,按照上述指定时间进行提交。提交材料详细说明见学院网址通知 /info/1037/4395.htm,申请导师资格的老师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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