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教学型教师和党务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即日启动,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一、聘任范围、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学术水平、聘任程序等按照《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上大内[2014]116号)、《我校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19]88号)和《我校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内[2019]87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相应系列的《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附件2);
(二)评议表
1、教学型教师填写《教研能力评议表》(附件3)和《我校晋升聘任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院系审核评价表》(附件4),并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性成果3-5项。
2、党务工作人员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5),并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性成果3-5项。
(三)材料要求
申请副高岗位,提供评议材料一式三套(至少有一套原件,论文检索报告,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下同);申请正高岗位,提供评议材料一式五套。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
5月5日——5月16日,申请人提交材料,学院(学部)公示,正高级职务教师投票,学院(学部)初步推荐。
2、第三方机构学术能力评议
5月下旬——7月中旬,评议材料送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学术能力评议。
3、评议组评议
9月中旬——10月下旬,学科评议组评议,学院(学部)正式推荐。
4、高聘委审议
11月中旬,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发文,签订聘任合同。
四、收费标准
校外专家评议费,每套材料500元;学科评议组评议费,每人500元。
六、其他说明
参见《关于开展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9]51号)。
联 系 人:徐贤其、向群
联系电话:66137031、66132026
材料受理:校本部A楼207室
特此通知